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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確實告知接受各該會員公司徵詢醫學專業意見醫師 可能之訴訟風險,以作為醫師是否參與諮詢之評估參考,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保局(壽)字第10510954603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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