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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本會 98 年 9 月 1 日金管銀法字第 09810004240 號函及 99 年 11 月 4 日金管銀法字第 0990034009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5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510001470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兩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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