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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4 條第 2 項授權發布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 日以金管法字第 10400555610 號令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及修正對照表影本各 1 份,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法字第10400555614號 函
法規體系: 本會/法律事務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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