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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為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減少金融消費爭議,請轉知所轄業者,對於金融服務業進行電話行銷時,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章有關全程錄音之規定。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0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法字第1040054410號書函
法規體系: 本會/法律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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