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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關於「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 則」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24 日以金管保財字 第 10400084291 號令修正發布,以及所報修正「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 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自律規範」,請依后附本會意見修正後再函報本 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0400084294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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