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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為配合 103 年 6 月 4 日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有關「保險業不得 行使對被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之表決權」之修正事宜,請轉知各會 員公司於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行使相關表決權時,可善加運用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電子投票系統,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保局(財)字第10410900171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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