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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 85 年 11 月 15 日台財融第 85536740 號函及本會 100 年 3 月 24 日金管銀外字第 1005000070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會員銀行。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450002340號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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