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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有關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 )受理境外客戶開戶程序及應備書件一案,請查照轉知會員銀行。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300356031號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外匯(含國際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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