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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 )對境外企業辦理外幣授信業務,如資金用途為購置境外不動產,是否應受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規定限制一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轉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4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15000142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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