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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期貨經紀商擔任經本會核准在中華民國境內辦理臺灣期貨交易所與國外期貨交易所合作,於該國外期貨交易所上市以新臺幣計價之期貨交易契約相關事項之國外期貨結算機構或外國期貨商之代理人及代理項目相關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300077752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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