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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查邇來有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未經確認適法性前,即辦理投資之行為,如買進外幣結構型商品等,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確實辦理,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 10200143410 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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