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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信託業擔任公益信託受託人,該公益信託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累計超過該公司股份總額一定比率,應依說明事項辦理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之申報,並請轉知各會員周知,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0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020030754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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