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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期貨商繳存營業保證金之「金融機構」與開設客戶保證金專戶之「指定機構」以及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繳存營業保證金之「金融機構」,其信用評等等級標準之相關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9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200251413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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