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依據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銀行資本適足性資訊應揭露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5 月 21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4 年 06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200079981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