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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所報以房屋貸款借款人為要保人之保險商品訂定限制受益人指定變更權批註條款之處理原則乙案,於依說明二修正後洽悉,並請依說明三、四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4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20200442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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