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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依據「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 19 條第 4 項規定,訂定信用卡紅利點數之產生事由及使用範圍,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1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24000021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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