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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為強化壽險業清償能力,壽險業應就有效契約之責任準備提出強化計畫,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0102515285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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