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廢
壽險業應於會計年度結算日後三個月內檢附分紅人壽保險單業務相關資料送主管機關備查,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1 月 02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0002515791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內容檢索:
輔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