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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為利業者落實法規之遵循並保障民眾權益,請轉知所屬會員,其透過電話行銷金融商品應恪遵相關法令規定,並確實進行電話錄音,另請稽核及法令遵循部門加強查核及法令遵循之管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000227711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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