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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範本」第十條,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二十七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6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10030001591號公告
法規體系: 銀行局/基層金融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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