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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中央銀行於 96.08.16 會銜發布之「訂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對要保機構每一存款人最高保額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整」之令,並於 100.01.01 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4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10000136151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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