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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地區性中小企業銀行國內分支機構跨縣市遷移原則及申請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6 月 0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03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四)字第09600048561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基層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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