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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金融機構承受災區居民房屋及土地申請補助之範圍、方式及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2 月 2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5 年 0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院臺財字第0950010385號
法規體系: 本會/綜合規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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