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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重申金融機構經營之業務,應以本會核定項目為限,請 查照轉知。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0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0991000582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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