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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春節連續假期前五個營業日,銀行業每日營業時間延長至下午十七時三十分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二)字第0972000765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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