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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資金購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經本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以下簡稱境外基金)之條件及一定比率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1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四字第0960058770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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