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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定期不定額投資境外基金,如該基金暫停或停止銷售,得否比照「定期定額」方式按原訂契約繼續投資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3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四字第0960003676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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