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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內部人依公司法第 131 條規定,以其持有之股票抵繳股款轉讓予發起設立之公司,則前揭受讓之公司為證券交易法所稱之「特定人」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三字第0950000355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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