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獨立董事、監察人之資格條件者,於該任期中不得將其身分轉換為獨立董事或獨立監察人,亦不適用「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第二項後段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三字第0930006204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