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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證券商以自有資金轉投資「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 3 條第 2 項規定之受託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務之股份有限公司,不以一家為限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1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二字第0950000014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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