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發行股票之金融控股公司、銀行、票券、保險及上市 (櫃) 或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之綜合證券商,應於章程規定設置獨立董事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3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一字第0950001616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