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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保險人對於受害人因受害人或受益人從事犯罪之行為所致之體傷、殘廢或死亡,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之規定應如何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3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保局四字第0940201650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財產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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