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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為使團體保險之保戶得明確瞭解其權利義務,請於保險證中載明重要之權利義務事項及受益人之資訊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9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保局二字第0960252449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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