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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最高保險金額及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為新台幣四百萬元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3 月 19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96 年 03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二字第09600023532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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