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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應自 95 年 10 月 1 日起,將作業委外項目、內容及範圍等資料登錄銀行局網際網路申報系統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9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五)字第0955000383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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