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資產管理公司處理其向其他資產管理公司購買之金融機構不良債權,適用銀行業之營業稅稅率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7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三)字第0943000234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