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廢/停有關本國銀行自 96 年起實施巴塞爾資本協定後,各項應配合遵循事宜如說明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2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一)字第0961000025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