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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辦理以金融卡動支循環動用之無擔保授信業務,屬「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所稱之現金卡業務,金融機構辦理該等業務仍應依上開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7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四)字第0964000349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現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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