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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二條所稱之金融控股公司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陸佰億元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六)字第0966000458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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