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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關於警示帳戶餘額在新臺幣 1,000 元以內,金融機構依存款契約終止契約規定辦理結清銷戶之處理措施如說明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5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銀局(一)字第0941000352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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