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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資產管理公司於符合條件範圍內,銀行可對資產管理公司提供不良債權之資料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一)字第0938011278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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