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前以 107 年 6 月 27 日保局(壽)字第 10704544810 號函請貴公會轉知所 屬會員公司自該年度 6 月起,於次月 15 日前按月將旨揭填報表之更新情形以公務 信箱電子郵件回復本局負責各公司之人員,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 副 本:本局壽險監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