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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20:0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自本年 9 月起,應於每年 3 月、6 月、9 月及 12 月之當月 5 日前按季將截至上月底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執行暨改善情況填報表」之更新情形函報本局,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8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保局(壽)字第1080494933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本局前以 107  年 6  月 27 日保局(壽)字第 10704544810  號函請貴公會轉知所
屬會員公司自該年度 6  月起,於次月 15 日前按月將旨揭填報表之更新情形以公務
信箱電子郵件回復本局負責各公司之人員,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
副    本:本局壽險監理組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