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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之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8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802118530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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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一、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金融控股公司持有子公司已發行
全部股份或資本總額者,包括符合同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定義之子
公司,且由金融控股公司透過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持有該公司已發
行全部股份或資本總額者。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