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報「保險業保險詐欺風險管理工作指引」草案一案,依說明二修正後同意備查並復如說明三,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7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綜字第1070456374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6  年 3  月 3  日及 8  月 16 日壽會
    貴字第 1060302755 號及第 1060811535 號函與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6 年 5  月 3  日及 8  月 24 日(106) 產綜字第 053  號及第 097  號函
    辦理。
二、考量將防制保險詐欺之相關作為提報董事會將更有助落實執行效益,俾公司負責
    人了解該項風險之重要性,爰貴二公會所報旨揭工作指引第 8  條保險業得建置
    保險詐欺防制小組之規定,請保留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原擬之「並能直接
    向董事會提出相關報告」部分文字。
三、至於貴二公會建議於現行「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5.4 作業風險內增列保險
    詐欺風險控管內容,並規範會員公司應依據工作指引建立防範保險詐欺作業機制
    一節,本會將視旨揭工作指引施作情形再予檢討是否納入「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
    守則」之應遵循事項。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中華民國產物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先生)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