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本局近期參加國際組織及訓練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研討會議
所獲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下稱 APG)評鑑之應準備事項相關資訊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
照。
說 明:為確保保險業董事會成員充分參與公司防制洗錢相關風險評估及抑緩措施
(Mitigating Measures) 之訂定及掌握相關施作情形之程度,以踐行保
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第 5 點第 7 款所定董事會應對
確保建立及維持適當有效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負最終責任等規
定,請轉知所屬會員除參考附件所列董事會應負職權事項外,併應於董事
會建立具瞭解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令及 APG 評鑑要求之專業性,
以及建立董事會應如何充分落實應作為職權事項之處理機制,以提升我國
保險業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相關工作評鑑成效。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
會(代表人鄭○人先生)、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
○通先生)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檢查局、本局綜合監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