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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ATF)」96 年 10 月 11 日呼籲伊朗加強其洗錢防制與反恐機制之公開聲明、及 96 年 10 月 12 日發布實施聯合國安理會 1737 號決議金融制裁措施之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一)字第0961000404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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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轉知「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ATF)」96  年 10 月 11 日呼
          籲伊朗加強其洗錢防制與反恐機制之公開聲明、及 96 年 10 月 12 日發
          布實施聯合國安理會 1737 號決議金融制裁措施之準則各一份,請速依說
          明二辦理,請  查照。
說    明:一、本會 96 年 4  月 27 日金管銀(一)字第 09600167590  號函諒達
              。
          二、依據旨揭 FATF 對伊朗之公開聲明及實施聯合國安理會 1737 號決議
              金融制裁措施之準則,請貴行(公司、中心)加強對與伊朗相關之客
              戶審查與交易監視,如發現聯合國安理會 1737 號決議管制名單所列
              之組織或人員之交易,或其等為最終受益人之交易,應依「洗錢防制
              法第八條授權規定事項」列為疑似洗錢交易,立即向法務部調查局申
              報,並請副知本會。
(註: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