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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20 09:03

法規體系

銀行局 - 信託:134 筆

131. 095.06.29 廢/停訂定「信託業賠償準備金額度」標準 行政規則
132. 094.10.25 廢/停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應遵守之事項 行政規則
133. 093.12.17 廢/停茲規定「銀行兼營信託業務營業執照」登載事項整併於「銀行營業執照」 行政規則
134. 093.08.19 廢/停信託業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一條所稱「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公告」,係指信託業應依說明二之方式辦理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