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
107.05.10 |
「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7
年 5 月 10 日以金管保產字第 1070452216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
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
行政規則 |
112. |
107.01.31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 |
行政規則 |
113. |
106.12.29 |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15條解釋令 |
行政規則 |
114. |
106.12.12 |
106 年度財產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
行政規則 |
115. |
106.07.28 |
有關規範財產保險業得以取具足資證明要保人投保意願之相關證據取代要
保人及被保險人於要保書簽章之業務,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28 日以金管保產字第 10602524241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
本 1 份,請 查照。 |
行政規則 |
116. |
106.07.28 |
規範財產保險業得以取具足資證明要保人投保意願之相關證據取代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於要保書簽章之業務 |
行政規則 |
117. |
106.03.30 |
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3條第6款規定之解釋令 |
行政規則 |
118. |
106.03.29 |
訂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8條第2項所定之指定機構 |
行政規則 |
119. |
105.06.23 |
有關「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8 條第 4 款所稱「其他主管機
關規定應遵行之事項」,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5 年 6 月 23 日以金
管保產字第 10502057931 號令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本會 103 年 9
月 18 日金管保產字第 10302083361 號令同日廢止,請轉知所屬會員,
請查照。 |
行政規則 |
120. |
105.06.23 |
核釋財產保險業辦理汽車保險理賠作業,應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八條第四款規定納入理賠處理制度及程序之相關事項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