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財政部 62 年 10 月 12 日台財錢字第 20263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 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 心(代表人桂○農先生)、本會保險局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62 年 10 月 12 日台財錢字第 20263 號 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